王浩宇表示,離職員工檢舉的影片有兩段,分別為去年五月廿三日及六月十三日上午錄下,內容可見介面光電於中壢區自強二路廠區的儲存槽旁,有藍色液體溢流到廠區外道路。
王浩宇說,經他了解,溢流的藍色液體為「氧化銦錫蝕刻液」強酸,酸鹼值達一.一,民眾若不小心誤觸,皮膚就會潰爛。提出檢舉的離職員工指稱,他在工廠待了一年多,遇到十幾次類似情況,每回都被公司幹部要求用清水將藍色液體沖入雨水道,懷疑公司為節省處理廢水成本才「刻意偷排」。
環保局稽查人員根據影片內容前往介面光電調查,廠方人員表示這是不慎溢流,他們說,當時因薄膜廢水收集陰井的抽水馬達故障,廢水滿溢而排入廠外雨水道,因此派員沖洗,絕非刻意偷排。
然而溢流事件發生後,業者並未通報,環保局因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開罰,最高可罰六十萬元。而介面光電到底發生過多少次溢流,環保局表示還要調查,也將不定時抽查該廠,如有再犯,不排除勒令停工。
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 桃園報導
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 桃園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