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

質詢文化局:歷史建築、資產再造



桃園升格之後,文化如何升格? 促進藝文回巢、完備整體文化環境、增進桃園文化「拉力」 而不是「推力」?

一. 文化資產保存、活化、再利用,成為「後代子孫最好的禮物」


文資法第 12 條  規定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、團體提報具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價值建造物之內容及範圍,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,列冊追蹤。我們卻看到家政女學校舊址、東門市場遭到拆除? 請文市府上任以上,對於桃園文化資產,是否有更完整的規劃?

86年文化中心時期所作的調查,許多瓦屋、日治時期建物,至今都已損毀、倒塌,私有歷史建築也因為都更、產權等因素被改建大樓,實在可惜。目前市府上任以來,有沒有主動普查或以市府高級層級主動去規劃提報的文化資產?

桃園整個城市正在都更發展當中,地價飆漲,會有很多大型建設,在這過程中,文化資產成遭受危機,市府更應以一個文化主管機關的高度,去主動盤查文化資產,以保存桃園歷史風貌。

二、完備藝文環境 使人才回流、紥根,如何使民眾有感? 文化資源的分配是否出了問題? 1.5/13台師大表演藝術所教授文化施政調查桃園全國倒數第二 2.去年度【想想論壇】 多面向看文化預算,謝翠玉老師指出桃園的文化人均擬出是全國倒數第五,然而卻在2012年舉辦了4180場展演活動,短線活動以平均每天11場的頻率消耗預簡算專注力,淪於大拜拜,真正留下了什麼?

以台南和高雄為例,在文創產業、觀光和藝文返鄉就有很多規豳及政策。去提供藝文人、文化年年輕人才,會想到那個城市發展,例如說台南老屋欣力,就提供修屋改建的補助措施,不只輔助老屋保存,更提供創業的年輕人一個機會台南321巷藝術聚落,開放藝文團體進駐,提供便宜的租金,供藝文團體使用,讓歷史建築成為最有溫度的創作、展演空間台南、高雄的文化預算真真正正在文化紥根,他們也體認到文化資產、藝文人才及歷史記憶三者的重要性,所以很拼的在做「文化資產保存、『活化、再利用』用盡各種方法在吸納藝文人才,很多桃園的文化藝術相關人才,也因為這樣,就離開了桃園,到南部去發展

 三、綜上兩點我們可以發現,桃園的文化預算分配及文化整體政策,真的要拿出來檢討,不能一直在六都當中敬陪末座。